商標國際注冊申請如何審查,在進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時,審查的法定程序與標準是什么?那么商標國際注冊申請如何審查?
商標國際注冊申請如何審查?
(1)根據《協定》和《議定書》確定中國為原屬國的法人或者自然人,通過《協定》或《議定書》申請商標國際注冊,必須首先在中國取得商標注冊、初步審定或者申請已被受理為基礎,并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A、在我國設有真實有效的營業場所;
B、在我國有住所;
C、擁有我國國籍。
(2)申請商標國際注冊,可以直接到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或者郵寄辦理,或者委托代理組織辦理。直接辦理的,由申請人填寫申請書,商標局可以提供翻譯。文件翻譯費為300元人民幣。
(3)申請商標國際注冊后期指定、轉讓、刪減、放棄、注銷、注冊人名義或地址變更、續展、指定代理人等有關事宜的,申請人可以直接或者委托代理人到商標局辦理;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或直接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即國際局辦理。但申請辦理與馬德里協定成員國有關的商標國際注冊的后期指定、轉讓、刪減、放棄、注銷事宜的,則必須通過商標局辦理。
(4)商標國際注冊申請,不論手續是否齊備,商標局均以收文之日為申請日期,并編申請號。手續齊備后,商標局在申請之日起三十天內將申請書寄國際局;申請手續不齊備或未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,予以退回,申請日期不予保留。
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者申請書件基本符合規定,但需要補正的,商標局通知申請人予以補正,限期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,按指定內容補正并交回商標局。限期內補正并交回商標局的,保留申請日期;未作補正或者超過期限補正的,申請日期不予保留。
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??! 商標;專利;版權;法律